|
|
|
处领导工作职责
处长
一、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主持建立健全学校人事、劳资、职称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机构、编制及用人计划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类人员;
三、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鉴定、奖惩和评优工作;
四、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师资选留工作;
六、组织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学科带头人等各种选拔工作;
七、负责全校的工资、福利、校内津贴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的相应管理;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退休办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本处人员的思想、业务、组织、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
根据分工,协助处长做好工作。
人力资源科工作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及文件精神;
二、负责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文件起草和审核工作;
三、根据定编情况及师资队伍规划,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做好引进人才和调入人员的接收工作;
四、起草和修订学校人才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br>
五、负责办理流动人员的离校手续、关系转移、上下编及校内人员的调整等事宜;
六、负责草拟学校人事、师资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报告、通知和全校师资、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及阶段或年度实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新进教师上岗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师业务考核的有关事宜及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相应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师资队伍的状况统计及静、动态分析;
九、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人员的评先推优遴选、考核等工作,以及做好其他有关的各类荣誉称号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负责柔性引进兼职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高校教师资格的认定、证书的发放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特聘教授的选拔、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输已聘合同制干部的聘任、续聘事宜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手续;
十四、负责全校人员基础数据库维护与管理及人才工作的月、季、年报表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师资与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核和管理;
十六、负责出具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证明等材料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工作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劳动工资政策和校内分配政策;
二、负责起草学校的薪酬和福利管理办法。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校内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
三、负责做好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基数的调整及结算单的核对,同时做好新进人员和调离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建立、转移手续;
四、负责全校科及科以下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及技术工人的等级考核及聘任工作;
五、负责及时办理新进人员的各类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及时办理调出人员工资、津贴和福利的停发、转移和销户手续;
六、负责教职工退休、退职、辞退、辞职、停薪留职、政策性内退、自动离职、除名等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做好全校教职工交通费补贴、教职工探亲假差旅费、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的管理工作;
八、做好工伤评残及发放残废金,以及对残疾人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校工资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和劳动工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
十、负责办理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工资的临时工工资、保险费与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工的请假和考勤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及组织机构代码的年检工作,协助校内相关事业单位做好有关年检工作;
十三、负责本处的文件收发、传阅、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本处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十五、负责出具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证明等材料及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称科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政策;
二、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的核定和岗位设置工作以及拟订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意见;
三、负责起草学校职称工作的文件、规定、报告和管理办法;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组织实施和学时登记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公需科目考试、计算机免试报批与合格证的办证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名、材料准备、资格审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论文代表作的送审、评委会调整和报批工作,评审结果公示报批,以及资格证、聘书的办理;
七、负责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考试或评审、办证等相关事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续聘工作;
九、负责整理、归档、移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档案;
十、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状况统计及静、动态分析,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报表工作;
十二、负责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及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出具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证明等材料及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