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站点首页 机构职能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人才需求 师资队伍 办事指南 继续教育 人事活动 表格下载
  首页 > 人事活动 > 正文
井冈山大学人事干部工作纪律
字体:[大]  [中]  [小]
 

为规范本处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制定人事处工作纪律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纪律:

一、报告纪律

1、重大事项报告

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出台的重大人事政策和人事政策的调整、变动情况;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执行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政策调整变动的反应;重大专项工作或主办、承办重大活动的筹备、运行、实施情况;相关工作的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处领导报告。

2、紧急情况报告

遇有与本处职称、劳资、师资稳定相关的紧急情况,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处领导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续报实情或情况的发展与处理;遇有与学校安全稳定相关的紧急情况要主动及时的向学校领导或职能部门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理。

3、专项事务报告

相关工作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发布的文件,凡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及时报告。

4、日常工作报告

本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中未涉及到的事项,由相关职能科室向分管处领导报告。

二、请示纪律

凡遇下列事项,应及时向处长或分管处长请示。

1、对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出台的重大人事政策和人事政策的调整,变动情况的请示。

2、对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请示。

3、对重大专项工作或主办、承办重大活动的筹备、运行,实施方案准备的请示。

4、对本处职称、劳资、师资等有关的在工作程序中遇到特殊情况和困难的请示。

5、对有关重大、紧迫或本处各项管理制度中未涉及到事项的请示。

三、公文行文与收文纪律

1、文体格式

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制发公文的审核,确保内容和观点正确,格式标准规范,文字通顺准确,文件印制清晰整洁,用纸用墨符合归档要求。

2、行文程序

在本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确需行文,由相关科室起拟,分管处领导审改,专人校对,处长签发。

3、电子公文收文

人事处办公室指定1名专人负责接收和传输电子公文,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分,下午下班前上网查看相关公文和信息,及时接收转达公文信息,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的时效性。

4、纸质公文收文

人事处办公室制定1名专人负责收发纸质公文,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至行政楼一楼收发室收取文件及信件;对于处里需要发的文件进行发文处理。

四、日常工作纪律

  1、日常工作不推诿扯皮、办事不刁难拖拉。

  2、不用办公室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节假日值班到岗到位,科技以上(含科级)干部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4、来客来访由业务对口部门和分管处领导接待。

5、来客用餐、公务用车均由人事处办公室事务负责人按学校标准办理。

6、财务报账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学校财务管理程序执行。

7、公开办事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五、保密纪律

1、对于未通过处长办公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草拟稿不得公开。

2、在人事处重大事项,如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的工作中,对其过程中产生的结果进行阶段性保密。

3、指定专用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其管理实行处领导分管负责,专人专机管理。严禁涉密内容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

                                     20111219


发布时间:2012-06-07 10:15:00  访问数:

井冈山大学主页 井冈山大学版权所有  中国.江西.吉安, 343009, 0796-8103282  赣ICP备05001231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