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先进教师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大力宣传我省教育系统先进教师的典型事迹,集中展示他们崇高的人生追求、高尚的师德情操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去年全省启动了旨在展示我省先进教师典型事迹书籍的编写工作。今年以来,各地各校又涌现了一批新的先进教师典型,还开展了“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为了使该书收集的先进典型更加完整和准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则上推荐的先进教师典型应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报刊进行过宣传,按“优中选优”原则推荐。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名教师。
2.先进教师事迹材料不求面面俱到,不要泛泛而谈,应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生动具体、典型感人,具有示范和教育意义。每位推荐教师不要仅仅反映课题研究、科研成果等情况,也要反映该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每个先进事迹材料字数3500字左右,同时,提供相关照片2-3张(先进教师个人工作照、生活照至少各1张,要求清晰度高)。
3.请各申报学院填写本院先进教师典型推荐表(见附件一,推荐两人以上要排序),加盖公章连同先进事迹材料(每人1份)于6月13日中午12:00前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傅川,电话:0796-8100461。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53466977@qq.com(邮件名请注明:2013年先进教师典型推荐)。
附件:各学院先进教师典型推荐表
人 事 处
2013年6月6日